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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陕西府谷“10·24”特大爆炸案18名嫌疑人被批捕

    信息发布者:407475185qq
    2016-12-13 09:08:41   转载

    10月24日下午2时许,府谷县新民镇发生爆炸事故,造成14人死亡,多人受伤。事故发生后,府谷县公检机关调查、分析案情,梳理线索,核实证据。近日,记者从府谷县检察院了解到,在公安机关提捕后,检察院依法对“10.24”特大爆炸案件的18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制造、储存爆炸物罪批准逮捕。

      据调查,今年8月初,犯罪嫌疑人郝某伙同郝某杰、陈某三人商议在府谷县私制炸药,后陈某某、袁某、毕某等人先后加入成为股东。

      期间郝某通过温某、杨某的介绍租住位于新民镇打井塔村张某林的5间彩钢房,介绍、出租房屋的温某、杨某和张某事前均知道郝某租住房屋的目的系制造、储存爆炸物,郝某通过孙某、杨某清、王某、乔某、张某军和陈某云等人从内蒙购买、运输10吨硝铵至新民镇打井塔村租住的房屋用作制造炸药原材料,上述6人均明知郝某购买硝铵的目的系制造炸药,且几名嫌疑人均层层加价从中获取高额利润。

      8月至10月24日郝某等人先后雇佣郝某月、陈某川、刘某保等人为其在府谷县新民镇打井塔村张某林的5间彩钢房内多次制造炸药。10月24日下午2时许,犯罪嫌疑人在制作炸药过程中引发大火,发生爆炸,造成多人伤亡的严重后果。

      目前,涉案的1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捕,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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